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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单位行业自律和良好行为评价标准》修订

发表日期:2021-12-31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1796

《会员单位行业自律和良好行为评价标准》修订

                                               

                                          东建协[2021]10号

 

各会员单位:

评价标准制定后实施三年,公开透明公正地体现协会会员单位在市场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协会会员单位通过协会的创工作系统看到各自在行业自律和良好行为方面的得分,且可以看到整体的排名情况,每项得分都有具体的事实支撑,并接受所有会员单位的监督。评价结果也是配合市住建局为企业量化打分的依据。根据行业发展的情况及市场变化的需求对标准不断修改补充,现将本次修改补充后的评价标准提请理事会审议。

    涉及到修改的评价标准良好行为:增加信息价报送配合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编制国家级、省级社团或机构立项的规范标准;慈善捐助工作;党建工作。

 

行为自律

1按时交纳会费

会员单位基础分60分;理事单位基础分65;常务理事单位基础分68分;副会长单位基础分72分;会长单位基础分80分。

按时交会费的(每年的上半年630日前)加3分,1231日止未交会费的,减60分,并一票否定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和优秀企业的推荐资格。

2无涉及到行政处罚的质量安全事故

此项为扣分项,如无发生,则不加分不扣分,如有涉及到按处罚程度相应扣3-5分,或一票否定。

良好行为

1、市级奖项获奖每一个项目加3分;省级奖项获奖每一个项目加6分;国家级奖项获奖每一个项目加10分;参建单位市级每一个项目加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2、参加协会的活动(讲座、观摩、外出学习交流、座谈、调研、会议)签到人数3人以下的加1分,3人及以上5人以下的,加2分,5人及以上的加3分;每届篮球赛,报名参加的单位每个单位加3分。

3、被协会选定为市级观摩工地加5分,被推荐到省里成为省级观摩工地的企业加8分。

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定期报送常用建筑材料价格监测信息的通知》配合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完善建材价格信息的收集,加快建立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协会工作系统开通了信息报送板块,每个月按照要求定期上报价格信息的企业,每年12个月连续上报信息的年终奖励6分。仅偶然报送,次数不达12次的不加分,12-24次的按比例加分。

5、为鼓励施工企业参加《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并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凡获得企业AAA,AA评价的企业一次奖励加分4分、2分。凡是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初次认证奖励加分3分。

6、在协会培训中心十三大员继续教育、ABC证继续教育一、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  https://dgjx.gzcots.com/)单位注册奖励2分,每注册三个学员,另奖励1分。

7、在国家级、省级社团或机构立项的规范标准发布后,主编单位加10分、6分,参编单位5分、3分。

8、支持慈善、扶贫、扶持公益活动、赈灾及防疫捐款捐物行为,每次3-5分。

9、建立党员支部企业一次性加分8分。

10、其他配合协会工作的事项,如积极参与配合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工作(如回复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求意见,参加局里布置的协会负责组织的工作事项等)共加1-3分。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