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日期: 

入会须知

时间:2012-03-05

 

入会须知

第一条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的会员为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的经济单位。

第二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在建筑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或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并积极支持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三)、具有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或与建筑相关的行业社团组织,在东莞市注册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证件;

  •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对申请单位在行业内的影响及社会诚信度评估、考察;

(四)、颁发会员证书;

第四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人才培训、咨询等各项业务活动;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各种业务、技术资料和信息服务;

(四)、对协会工作有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协会及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承担并完成协会委托或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六)、关心协会工作,随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总承包特级企业12000元/年;

(二)总承包一级企业12000元/年;

(三)总承包二级企业6000元/年;

(四)总承包三级企业 3000元/年;

(五)专业承包企业3000元/年;

(六)监理单位3000元/年;

(七)劳务单位3000元/年;

(八)建筑起重机械、材料租赁单位3000元/年

(九)其他非施工企业3000元/年。

会长单位18000元/年;副会长单位18000元/年;常务理事18000元/年;理事单位12000元/年。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并予以公告。

 

联系人:瞿媛、严丽英   电话:22658001转815或800

开户单位: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银行账号: 520000105239233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东湖支行

第七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会员如有不遵守协会章程及行规行约的行为,将有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协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