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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建筑企业税负情况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02-26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3734

关于调查建筑企业税负情况的通知

                                                    东建协[2013]6号

各施工单位:

       根据省人大办公厅《关于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粤常办[2013]7号)文的精神及第1024号[财经类]《关于完善税制促进转型升级的建议》提出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双轨制”,不利于公平的市场竞争,为此国家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势在必行。由于建筑行业目前的市场环境,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何顺利实现这一重大的税改举措,将对建筑业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结合市场实际,配合完成这一税制改革,现根据省厅领导要求,各施工企业收集和提供本企业相关的建筑业现行税收(税种)、缴纳方式等情况,并围绕营业税改增值税问题,提出有利于地区、企业发展的税改建议。

请于3月18号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道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联 系 人:陈平稳  黄建强

联系电话:0769-22658001-805  806

邮    箱:1306602814@qq.com

传    真:0769-22318122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2013年2月25日

 

PDF下载地址: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