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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0年东莞市“3·15”活动安排公布

发表日期:2019-03-13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1068

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求,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消委会将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转变消费教育传统模式,以媒介、线上互联网宣传为主,通过有效的消费教育引导、聚焦消费难题、放心消费创建等系列消费维权活动,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委会组织平台作用,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今年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预热“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活动

3月中旬,市消委会将通过媒体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预热信息,宣传“凝聚你我力量”主题内涵和目标,通报2019年市消委会及各委员单位消费维权情况和举措,介绍市消委会今年“3·15”活动主要安排及消费维权工作年度计划等信息,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消费维权,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自觉参与消费环境治理,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维权局面,预热今年“3·15”消费维权活动氛围。

指导全市各分局(分会)举办

“3·15”宣传教育活动

“3·15”期间,市消委会通过制定“3·15”活动方案、线上线下答疑、编印宣传资料等方式,指导各分局、消委会各分会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和媒体宣传资源,发动消费维权服务站宣传力量,以发布消费维权知识为主,宣传今年“3·15”年主题、典型案例点评、投诉热点及盲点等内容,在服务站、社区宣传柜台赠阅维权手册、张贴年主题海报、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深入开展“3·15”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依法维权消费意识,营造安全放心、和谐互惠的消费环境。

组织开展广东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一是制定《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指导消委会各分会、各行业协会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统一开展,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的要求,在全市创建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二是通过市级主流媒体,在3.15当天开展“广东放心消费”专题报道,宣传活动的创建意义、活动规则、活动承诺等内容,并公布我市第一批参与创建商家名单,形成规模宣传效应,为广东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良好声势。

发布2019年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依托2019年全市消费维权投诉数据,梳理数据热点领域和性质,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深入分析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当前消费市场存在问题,以及消费者诉求的变化,形成2019年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通过媒体予以发布。

征集点评2019年十大典型

消费投诉案例

“3·15”前期,市消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并评选出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征集单位包括各委员单位及各分会,案例选材重点关注汽车、保健品、房地产等热点消费领域,以及预付式消费、分期付款、定金等消费盲点问题。

案例点评活动通过征集、评选、消委会点评、律师点评等程序组织评定,采取实名披露、公开点评的形式进行。评定的典型案例将于“3·15”期间通过媒体将向社会发布,公开案情内容、消费提醒及律师点评意见,倡导“凝聚你我力量”的消费维权正能量。

搜集和推送维权素材

滚动播报“3·15”活动

今年省消委会将联合全省消委会开展“3·15”线上宣传活动,在“今日头条”“抖音”APP宣传平台开通“放心消费粤行动”话题专栏,以互联网为主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线上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市消委会将积极配合和参与,组织各分会、行业协会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搜集和制作抗击疫情、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放心消费创建等相关的短视频、图片和稿件等素材,及时向省消委会推送,大力宣传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引导行业自律,展示我市消委系统良好形象,呈现我市消费维权工作举措和成效。

鼓励和支持消费维权服务站

开展宣传活动

“3·15”期间,一是市消委会凝聚行业协会服务站的力量,鼓励协会通过媒体发布行业消费常识、消费陷阱、维权指引、行业标准等消费维权信息,揭露行业存在的典型失信行为,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指导各分会发动辖区消费维权服务站网络,赠阅消费维权手册、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完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

制作“3·15”消费维权

公益宣传手册

今年,为提升消费维权宣传,市消委会除了印制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三包规定、经营规范等消费维权公益宣传册子,将通过各分局、分会及服务站免费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赠阅,让消费维权意识深入社会、深入民心,增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消费维权的实效性和延续性。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