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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会费标准暨缴纳2012年会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12-05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4031

关于调整会费标准暨缴纳2012年

会费的通知

东建协〔2011〕25号

 

 

各理事单位、各会员单位:

        协会在执行原会费标准的五年时间内,因物价上涨带动各种费用上涨,以及不断拓展协会工作内容,如工程创优观摩活动、年度表彰等大型活动、专题讲座和会刊印刷等工作项目,均随着物价的上涨而增加成本费用开支,原会费收取标准已不能满足协会的日常开支和发展的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协会工作发展需求的原则,以及参考周边地区协会的收费标准,经第三届理事会2011年11月18日会议表决通过调整原会费缴纳标准。调整后的会费标准如下:

会长单位2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常务理事10000元/年;

理事单位8000元/年;

总承包特级企业8000元/年;

总承包一级企业7000元/年;

总承包二级企业5000元/年;

总承包三级企业 3000元/年;

专业承包企业3000元/年;

监理单位3000元/年;

劳务单位3000元/年;

建筑起重机械单位3000元/年

非施工企业5000元/年。

        会员缴纳的会费,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场地租金、水电费、办公费、交通费、电话费等基本费用,以及年度表彰、工程创优观摩等大型活动,专题讲座、会刊印刷和对外联络等费用支出。调整后的会费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协会工作正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计划和业务活动的开展、实施,现按章程规定和第三届理事会表决通过的调整后的会费标准收取2012年度会费。请各理事单位、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于2012年2月29日前缴纳会费,以便协会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联系人:李劲松      电话:22658001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东湖支行

 开户单位: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账号:520000105239233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