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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换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6-25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6869

 

 

粤建安协〔2014〕013号

关于换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粤建安[2008]85号)及《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450号)的要求,现将我省换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工作有关事项及要求的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办理换证手续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证书期满前3个月内,由持证人本人或其现在的聘用单位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操作资格证书延期所需材料,向就近的培训考核站提出申请。延期复核合格的,更换新的操作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原证书有效期过期后自动失效。

    二、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的持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四)近2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违章操作记录未超过3次;

    (五)参加培训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三、各培训考核站应按《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延期条件,并向省建筑安全协会提交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申请的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换证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正、副本原件;

    (三)近期小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年度继续教育延期复核的相关资料;

    (五)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身体健康体检表。

    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换证费用按相关规定实施。

    五、各培训考核站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延期复核工作,严把审核关,杜绝假证、冒名顶替等现象,并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换证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将信息统一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113.108.219.46/cranesystem/)上进行录入。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本企业持证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延期复核工作不出现遗漏。

    六、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培训、考核及持证人员的信息管理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结合资格证延期复核及换证工作,在首次报考、延期复核及换证过程中添加持证人员指纹录入功能,各培训考核站负责将指纹信息统一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113.108.219.46/cranesystem/)上进行录入,学员上课期间必须进行个人指纹信息的登记,对未采集及录入指纹信息的学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延期复核和换证。

 

附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换证申请表

       体检表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2014年3月18日